1、 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制定基建工程、修缮工程以及经济活动审计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对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审计督导和审计管理工作;
3、对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审核、结算审计以及决算审计进行审计督导和审计管理工作;
4、对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的5万元以上的中小型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审计督导和审计管理工作;
5、对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的中小型基建、修缮(含抢修)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进行审计督导和审计管理工作;
6、对工程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初审和审计会签;
7、对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8、负责工程审计科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9、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基建、修缮造价、合同签订等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10、完成处领导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